5月30日消息,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,近日该市发布《关于征求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函》。 《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显示,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,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,到期后进行补缴。在此期间经申请获得批准缓缴的企业,其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不受缓缴影响。 《意见稿》提出,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,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不作逾期处理,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。 柳州市还提出加大支持租房提取公积金力度,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次数。在未达到年度租房可提取额度上限的情况下,由原来一年限提取一次变更为可一次或多次提取,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,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。
柳州市:拟实施公积金支持政策,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缓缴公积金
5月30日消息,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,近日该市发布《关于征求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