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运输部就电动汽车冷却液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

11月17日,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发出关于强制性国家标准《机动车冷却液第2部分:电动汽车冷却液(征求意见稿)》…

11月17日,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发出关于强制性国家标准《机动车冷却液第2部分:电动汽车冷却液(征求意见稿)》征求意见的函。本标准为新制定的产品标准。关于低电导冷却液配方技术,2020年以来国内外开展了大量的研究,并成功开发了相应的产品。因此,从电动汽车整车厂新制定标准的实施来看,对现有生产线冷却液加注设备进行部分调整即可满足要求。对于电动汽车冷却液制造商来说,需要重新设计和验证技术工艺配方。调整生产设备、管道等。考虑到老旧冷却液产品退出市场的时间、电动汽车整车厂更换在用车辆油液的时间以及标准实施的紧迫性,建议过渡期为6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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