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(28日),国务院印发政策文件,明确从今年起,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。这一政策将利好众多有小宝宝的家庭。
根据国务院政策文件,自2022年1月1日起,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,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。具体扣除方式上,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%扣除,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%扣除,监护人不是父母的,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。
目前,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,包括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赡养老人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等6项,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后,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将达到7项。
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之一,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,与现行6项专项附加扣除在政策设计上保持总体衔接,重点是均衡纳税人家庭重点支出,减轻家庭经济压力。